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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房贷在身,万万不能做这6件事

2020年09月05日 10:28     小编:王锋          点击: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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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绝大多数购房者而言,买房都是贷款,但是申请贷款的难度也不小,搞不好可能就被银行退回申请。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说说准备贷款买房,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

1、首付千万不要耍心眼

房贷基础审核是很严格的,所以办理贷款的时候一定不能有侥幸心理。有些开发商违规操作,用首付贷这种大杠杆来支付首付款,可是首付贷也是房贷范围内的,一套房子再怎么也不能申请两笔贷款,被退回申请是肯定的了。

2、不要轻易动住房公积金

在住房贷款没有办理好之前,不要随便动你的住房公积金。经常会遇到有些朋友着急用钱,就想办法把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这样会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不仅影响你的贷款额度,还直接关系到办理贷款的速度。

3、申请材料准备不充足

办理房贷需要准备的材料我们要提前了解清楚、准备好,对于自己的征信情况也要心里有数,最好去查询一下。但是,切记不要频繁查询征信,这样银行可能会认为你的还贷能力有问题,贷款审核则会不通过。最常见的征信问题应该就是信用卡逾期了,如果大于6次银行会直接拒贷。

如果,万一出现了经济问题,无法按时还月供,可及时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一般来说银行通过审查确认无不良拖欠记录是会同意延期申请的。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一定要是真实的!有些朋友把资料交给开发商就不管了,其实这样是错误的,我们要及时催促以免开发商遗漏。

4、核实房子是否有特殊性

一般来说,对于一些小产权房、回迁房属于存在贷款瑕疵的房屋是不能申请贷款的,就算申请银行也不会审批通过。如果还贷期间房子出租出去了一定要书面告知租房者以免发生纠纷损害我们自己的利益。

5、贷款还清后做撤销抵押

在绝大多数人的概念里,房贷还完就算完事了。其实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等我们办理,就是撤销房产抵押。这个需要我们带上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证明,去房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这样房子才是完全属于我们的。

6、相关资料合同保存完好

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都要保存完整,还有银行和我们签订的借款合同,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料。一旦丢失,可能就导致房产证不能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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