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住建厅《江西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赣建安〔2019〕10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扬尘综合治理检查的通知》(九住建办字〔2019〕115号)要求,结合《瑞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瑞住建文〔2019〕112号)工作部署,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扬尘治理、建筑节能、消防工程、抗震设防及白蚁防治等工作的检查,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方面
1、按附件2、3的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混凝土成品质量、主体结构安全以及建筑节能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集中治理以裂缝、渗漏为主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常见质量问题、抗震钢筋的使用、后浇带模板的搭设及拆除、屋面防水等施工质量常见问题。现场会随机抽取一组(三梁、三柱、三板)构件进行混凝土回弹测试。
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落实情况、及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4、监理市场专项检查根据《关于九江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九建质〔2017〕8号)、《关于印发〈九江市建设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九建质字〔2018〕6号)文件等的要求组织实施(详附件4)。
5、检测市场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九住建质字〔2019〕3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
1、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排查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的。
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未严格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审核、审批、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监测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情况。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违规备案、安装(拆除)、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技术档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以及起重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状态(将会邀请专家对每个项目的起重设备进行抽检)。
4、其他情况。重点排查建筑施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的;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的;高处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检查内容详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自检表》(附件6)。
(三)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方面
重点检查“六个到位”、“八个百分百”和“两个禁止”落实情况。检查内容详见《九江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检查表》(附件7)。
(四)建筑节能方面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建筑保温材料是否具有合格证,是否对保温材料进行了见证取样。
(五)白蚁防治方面
重点检查药物的“三证”,施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六)抗震措施
重点检查是否按图纸要求使用抗震筋,箍筋加密区的长度及间距,箍筋弯钩长度。
(七)消防施工
重点检查消防工程施工是否按规范,特殊工程是否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三、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安装单位立即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照整改。
(二)8月19日—8月30日,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股按照附表内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扬尘治理、建筑节能、白蚁防治、抗震设防、起重机械及消防工程等工作进行检查。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将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检查情况较好的项目进行表扬,对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将进行立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