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JGG2019-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23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筑监管股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瑞昌市政府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按照省住建厅、九江市住建局和我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打击扰乱行政审批秩序,打着“包办、包过”的幌子,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中介,作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问题之一。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此类非法中介的,或有企业在申报资质(许可)时委托此类非法中介编造虚假申报材料的,均可直接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地址:瑞昌市人民南路32号,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332200 联系电话:(0792)4221722
附件: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申请类别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江西省瑞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同意 |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JZJG2019-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23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筑监管股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瑞昌市政府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按照省住建厅、九江市住建局和我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打击扰乱行政审批秩序,打着“包办、包过”的幌子,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中介,作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问题之一。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此类非法中介的,或有企业在申报资质(许可)时委托此类非法中介编造虚假申报材料的,均可直接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地址:瑞昌市人民南路32号,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332200 联系电话:(0792)4221722
附件: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申请类别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江西省瑞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