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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年12月06日 16:12     小编:叶子          点击: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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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529日至731日,市委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918日,市委一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坚定政治自觉,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通过专题召开党组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强调对反馈意见要全盘接受、坚决拥护、主动认领、彻底整改,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迅速动员部署,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对接到位无盲区、责任落实无空白、整改到位无死角。制定中共住建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瑞住建党字〔201911号),针对四个方面2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6条。三是深刻剖析对照,推动从严从实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深刻对照。目前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4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改到位见实效。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牢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蒋义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小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了整改工作高位推动、有序推进全面传导责任压力。各分管领导带头整改在前,局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室、各单位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细化落实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树立长效理念,全面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制度保障,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一是分类施策,边整边改,推动整改迅速落地。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对暂不能解决的难点问题、遗留问题,制定计划推动整改。二是深挖根源,以点带面,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扎细扎实制度笼子。先后制定了《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通过制度的严格执行,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体制机制,真正凝聚起机关向心力,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二、坚持立行立改,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巡察巡察反馈意见,住建局党组将反馈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27个具体问题,提出了66条整改措施。截至20191118日,27个问题,有23个完成整改,占85%2个部分完成、2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

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能做到常态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3天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和4天的集中学习,11人次集中专题研讨交流发言5次,通过学习研讨交流发言,学习收获明显。全体党员集中培训学习达到32学时,一起重温入党誓词1次,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次,志愿服务活动4次,听取党课教育6次,学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2次,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教育,党员干部感触深刻,学习效果良好。二是自主学习氛围浓厚。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抓紧空闲学并形成风气。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认真做好笔记不打折扣。三是学习成效充分体现。通过强化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普遍反映“学习收获很大”、“主题教育让灵魂受到了洗礼”。工作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对做好本职工作更加充满激情、充满信心。

(2)关于“为民服务的意识还需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博宇公寓、仙池乐园、祥和金典小区、等问题楼盘的治理还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博宇公寓、仙池乐园、祥和金典小区、财富大厦、中部红木大市场和立信城市广场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召集相关项目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楼盘治理意见建议,责令对各自楼盘遗留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目前祥和金典小区基本整改完成,其他问题楼盘正在抓紧整改;二是对全市楼盘进行摸排,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关于“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还需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党性锻炼,通过强化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普遍反映“学习收获很大”“主题教育让灵魂受到了洗礼”,工作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对做好本职工作更加充满激情、充满信心;二是研究讨论了《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正在逐步完善;三是深入开展了班子与班子领导之间、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谈心谈话,经常性的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4)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19年3月27日印发的《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瑞办字〔2019〕47号)文件精神,在8月底召开全局机关干部大会,对股室进行合并重组,由原来的30多个股室合并为13个;二是在8月底经班子集体讨论、“双向选择”基础上确定了股长、副股长和股室人员,9月初完成了合并搬迁,统一办公,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还需坚持不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昌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委托九江市柴桑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和九江务实监理公司,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对2019年四类重点对象(新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情况进行再摸排,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的识别和贫困户危房的改建面积;二是加大对高丰镇、乐园乡的帮扶力度,经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已安排高丰镇帮扶资金20万元、乐园乡帮扶资金20万元;三是通过与贫困户同吃一桌饭、同劳动、入户思想交流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但传林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同贫困户温革基深入进行思想交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扶贫政策,为贫困户排忧解难。

(6)关于“污染防治工作还需加大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一是加大环境整治调度和督查力度,组建了20人的专业巡查队伍,负责采集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19年以来累计采集13789个问题,整改12095个,整改完成率87.7%;二是加强跟踪问效,由城管委制定《瑞昌市城市管理工作督查方案》,对城区内巡查发现问题建档整改销号。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制定了《瑞昌市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对全市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上半年组织专项检查13次,检查项目150个,责令整改95起,立案处罚3起8万元,约谈7人次,目前全市28个在建工地均做到了六个100%。

黑臭水体治理方面一是制定了《瑞昌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瑞府办字〔2019〕61号),明确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范围、任务及措施;二是组织对赛湖渠、南环渠明渠、祥民渠、三径渠进行了清淤和沟渠杂物、杂草及垃圾清除,加盖盖板,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并网工程和截污纳管工程、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了人民路、瀼溪路、杨林大街等管网地下管网清淤疏浚工作,城区水体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7)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需不断发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及行业治乱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住建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瑞昌市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补充办法》,通过舆论环境营造、深入企业、工地座谈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及行业治乱各项工作,定期报送扫黑除恶线索表;二是制定了《瑞昌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暨物业管理改革总体方案(草案)》,从制度上明确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各方行为;三是制定《住建局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力度。

(8)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需持之以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瑞办字〔2019〕47号)文件精神,设立了法规股,任命王元雄为法规股股长,为加强对来信来电来访的化解,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并开通了服务电话,负责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项。二是制定了《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瑞住建文〔2019〕77号),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三是制定了《瑞昌市住建局开展商品房小区地下停车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对全市23家含地下停车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对未制定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和管理上存在问题的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目前23家物业管理小区地下停车场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全市101家物业小区社区办公用房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四是成立了专门的人行道维护队伍,严格按标准对城区人行道板、民生实事项目、城区背街小巷沥青罩面工程等市政设施进行施工维护,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质量。

(9)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需持之以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学习研讨,进行传统革命教育、志愿服务、带头讲党课、学习先进典型事迹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党建责任;二是局党组把意识形态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担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印发《瑞昌市住建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调整领导分工,由田新生副书记专门负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会议报告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述职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纳入干部考核,与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加大宣传和舆情监控,密切关注负责报道,对2019年18个舆情信息全部按时回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方面

11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存在认识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完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解等制度,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压紧工作。

(12)关于“下级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还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向下属单位传导力度。分管领导加强了对分管单位指导、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二是局属单位进步一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专人分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局属单位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讨论成熟后按流程向分管领导及局党组汇报同意后执行,切实加强局属单位企业管理。

(13)关于“对干部日常管理还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从制度上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二是加大督导力度,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切实抓好机关干部职工请(休)假销假登记、婚丧喜庆“两报告一承诺”等制度的落实。

(15)关于“担当精神还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8月底召开的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双向选择”基础上对各股室人员进行了调整;二是主动与市局和发改部门对接,加大争资争项工作力度。2019年以来争取保障性资金9228万元,其中南湖家园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700万元、瑞丰家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455万元、罗湖兰庭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440万元、董家新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160万元、黄湾学府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00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3465万元。争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上级资金910万元。

(16)关于“宗旨意识还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2019年市区保障性住房清查清退工作方案》(瑞住建文〔2019〕59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保障性住房清查清退工作小组,并下设五个工作队。二是通过部门联动,宣传发动,及入户核查,共清退158户房源,催缴租金约152万元。保障股安排4名工作人员入驻小区现场办公,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清查清退工作。

18关于“行业管理还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现象:一是建立工程招标法定程序长效机制,严把工程招投标程序关和资料审核关,对前置条件不符合的项目,不予挂网;二是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加强业务学习,增加工作责任感,对业务不精、工作责任心不重的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或限制其在本市承揽相关业务;三是对2019年招投标过程中资料不齐全的项目,要求限期补齐,对梳理出的24个项目,下发了《关于补齐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资料的函》,已有4个项目补齐了资料,5个项目补充了部分资料。

不按规定发放施工许可现象:一是进一步加强审批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二是建立来询登记回访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三是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和容缺后补机制,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

不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造停车位的现象:一是修改完善《瑞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二是对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事项安排专人指导,优化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专项维修资金申报和审批效率。

19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质量监管还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日常质量监管,一是今年以来已组织3次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全面大排查,排查结果及时反馈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安排专人复查整改情况,同时狠抓项目质量验收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二是组织编制了《瑞昌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验收体系、验收内容及标准;三是市政公司成立5个施工班组,专项对城区人行道进行维护,目前已完成市府东路、市府西路、公园路、瀼溪东路、杨林大街、黄金南路、建设路等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修补工作,解决积水点100余处,确保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平整完好。

(20)关于“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制定出台了《瑞昌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推进准入机制改革,一是进行公开招投标。2019年4月以后我市新建开发项目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一律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进行管理。二是设置一定的前置条件。对于有意向参加投标竞聘的物业公司,须取得街道(场)、属地居委会、住建局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竞聘。三是对未进行招投标擅自选聘物业公司的项目,住建局、街道(场)对该项目不予以备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另一方面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暨物业管理改革总体方案(草案)》《瑞昌市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试行办法》,截止日前,已经进行了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整治、小区业主委员会整治等物业管理问题治理工作,对物业小区乱象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21)关于“忧患意识还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秩序,一是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核查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约谈(企业)就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诚意金或进行排号收取定金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规收取排号定金和诚意金行为,并立即组织退款;二是开展房屋中介市场整顿,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和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交易、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等违法行为;三是将房产市场巡查监管和举报投诉渠道制度化常态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布交易风险警示;四是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发放VIP卡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深入企业一线走访调研,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已初步形成了《关于促进瑞昌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待市政府研究通过。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方面

2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组织对局总支和各支部进行改选,召开各支部党建工作会,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党建工作与局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组,由分管领导与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并常态化坚持;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3关于“所属支部工作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部进行了合并重组,合并后成立住建局机关一支部、机关二支部,原房管局一支部、原房管局二支部、局属企业支部、园林处支部、老年支部;二是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组,由分管领导与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并常态化坚持;三是制定《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各支部制定各自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建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增长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4)关于“聘用临时人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人员予以辞退,其他临时人员按照专业能力和个人特长已全部安排到局属企业工作。

(25)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未引起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股室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上做到老带新,在项目建设、行业管理上做好传帮带,不断增强年轻干部行业监管、项目管理等一线社会实践能力;二是局属各企业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比如监理事务所每月组织一场全员专业培训,加强现场监理心得经验交流,提高现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质量,造价中心邀请广联达江西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企业人员工程造价应用水平。

4.“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方面

26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就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切实做好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

27关于“运用巡察成果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等一批管理制度,持续巩固巡察成果,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性。二是通过落实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

三、建章立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效

落实巡察整改是住建部门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转化、提升整改成效还需不断深化、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三)围绕中心,强力推动住建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器, 聚焦项目建设、行业管理,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深入推进“五大升级”,持续打造“五好环境”,为建设“美好瑞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4222449;电子邮箱:ruichangjs@sina.com

 

 

中共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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